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2024年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通化铁检院在省院、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聚焦政治建设,铸牢忠诚之魂
1.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细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抓好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机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2024年度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研讨5次、“一把手”讲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切实发挥“一把手”和党组班子带方向、管大局、促稳定作用,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2.强化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统筹推进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机融合。将红色革命教育与党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爱国影片《志愿军:存亡之战》,参观河里抗联老家红色教育基地,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2024年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57次,主题党日活动24次,周学习96次。党总支指派专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础材料进行定期检查,推动党建工作升级。
3.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彰显为民情怀。党总支以“双百共建”为切入点,打造“检察+社区”特色党建,实施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开展了“清除冰雪,助力群众平安出行”“检爱之光,点亮居民回家路”“铺平道路,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共助共建 搭建法治平安桥”4次大型检察为民活动,活动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合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彰显为民情怀。
(二)强化法律监督,把握公平之义
1.坚守法治底线,在做优刑事检察中凸显客观公正。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6件6人,其中审查逮捕1件1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5件5人,其中4件4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不起诉,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认罪认罚适用率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诉前羁押率20%。二是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2人,侦查活动违法监督1件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对1起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效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三是深化协作交流,凝聚法治合力。检察长带队到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站车交接监督调研工作,签署《站车交接案件监督协作协议》,构筑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的工作格局。与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建立《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加强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联席会议、对口联络、业务协作、信息互通等多项机制,推动法检协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四是加强未检工作,打造通化铁检未成年人保护特色品牌。在“全国助残日”和“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到儿童福利院开展慰问活动,参加通化市特殊教育学校“深化五育课程共进,构建多元融合发展”主题文艺汇演。联合通化市育英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反诈宣传、“缅怀英烈筑忠魂,传承红色树新风”清明祭扫等活动;与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以“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组成联合宣讲团,走进通化市朝阳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副检察长受聘为通化市育英小学法治副校长,2名检察干警受聘为校外辅导员,与教职员工召开座谈会,传达“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多项法治内容。通化市育英小学向我院赠送锦旗,感谢本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强化法治保障,在做强民事检察中维护法律权威。一是持续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来做,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1件,终结案件1件。二是开展立案程序违法监督活动,向法院调取2019-2023年民事审判卷宗,查找案件线索,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件(2件均为类案监督),法院均已采纳并整改。三是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以及全省检察机关“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专项行动”要求,向法院调取近年涉特殊群体人员民事诉讼案件情况,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双方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原告均撤诉,填补大部制改革以来本院支持起诉案件空白。
3.当好法治助手,在做实行政检察中促进依法行政。一是依职权开展诉讼监督活动。主动审查法院行政审判、执行卷宗,聚焦民生领域中社会保障、住房、养老等重点领域案件,对审执人员、审判活动中存在的普遍程序性违法情形进行归纳总结,提出类案检察建议,深化监督效果。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个案监督3件,类案监督1件),法院均已整改,1件终结审查;行政诉讼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回复整改。二是一体化办理行政监督案件,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加大与分院一体化办理涉及农民工薪资的行政生效裁判案件监督力度,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0件。其间,通过阅卷发现行政违法同步监督线索,向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发检察建议书1件,其已采纳、整改,并制定《通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追究制度》《不动产登记质检工作方案》,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登记行为。同时,与法院共同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1件,原告已撤诉。三是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防止“不刑不罚”、追责盲区。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沟通,全面审查反向衔接线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件,行政机关已采纳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凝聚法治合力,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中推动共建共治。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立案5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件,4件已采纳并整改完毕(2件未到回复期)。一是开展“整治硬质漂浮物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整治铁路沿线发电板隐患案件2件,治理隐患4处。与通化铁路工务段、梅河新区交通局建立“双段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山城镇政府与通化铁路工务段建立“二级段长”联络机制,构建铁路外部环境治理新格局,该案已被省院评为C级大要案。二是开展火车站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活动。针对管内部分车站存在缺乏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及缘石坡道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守护无障碍出行,该案已被评定为市级大要案。三是聚焦铁路运行安全,整治普速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向山城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铁路安保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000立方米,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对铁路沿线村庄开展法治宣传,普及铁路安全和环境保护知识。办理最高检交办的梅河口市山城镇二龙村堆放沙堆隐患铁路职工信访案,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件,并已整改到位,该案已认定为省级大要案线索。
5.聚焦“急难愁盼”,在做优控申检察中传递检察温情。本年度接访9件9人,其中院领导带头接访5件5人次,所有案件均在7日和3个月内完成回复和答复。办理省院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2件。坚持“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促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工作机制,开展公开听证9次,其中检察听证3件,简易听证6件,包含上门听证2件,通过多方释法说理,既解决群众“法结”又解群众“心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6.强化科技助检,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积极参与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使用“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检索27条,立案2件;使用“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个,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2个,做实“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监督促进治理”。
(三)锻造过硬队伍,注重人才之本
1.育才造士继续动能,大力加强业务素能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举办4期“检察业务大讲堂”,在全院形成互教互学、知识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借“他山之石”充电赋能,邀请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主任黄珊以“指导性案例编写要点”为题为全体干警授课,加强与地方院业务上的互融共促。二是深化专业办案团队建设。成立跨部门办案组并制定《通化铁检院跨部门办案组运行机制》,抽调3名员额检察官和5名检察官助理成立跨部门办案组,采取“双结合”模式办理多类型案件,切实解决检察监督中“不敢、不会”的问题。办案组成立运行以来,已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参加观摩庭审1次、研讨案件3次、检委会案例学习2次、业务培训12次,全面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能。三是积极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注重挖掘身边典型人和典型事,选送我院优秀检察官毛晓明同志为吉林铁检机关先进典型,宣传其先进事迹,让干警学有榜样、比有标杆,赶有方向,不断增强检察文化的实践价值。
2.强化干部管理,激发检察队伍活力。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配合省院及分院完成干部晋职晋级工作,晋升1名二级高级检察官,1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主任科员,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畅通交流轮岗“微循环”,激活干部队伍“新动力”。结合院内干部队伍实际,优化岗位布局,调整院领导分工1人,中层干部交流轮岗4人,科员岗位调整2人,促进干警潜能发挥,激发工作活力。
3.构建检察宣传矩阵,传递检察好声音。一是健全机制,助力检察宣传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实施“大宣传”战略,明确每个部门一名“信息员”,定期召开检察文化沙龙活动,由宣传骨干分享、传授宣传写作的方法和心得,形成以老带新“传帮带”良好机制,形成“人人能撰写,人人能宣传”的检察“大宣传”格局。二是坚持业务与宣传并重,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2024年度,在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刊稿12篇;《吉林日报》等省市级媒体刊稿13篇;微信公众号、内网发表原创文章115篇,被高检院选用1篇,省院选用9篇,“平安吉林”选用2篇,铁检分院选用65篇,稿件《一座天桥变成“连心桥”》被新华社刊发,浏览量128万+、中国新闻网浏览量15万+,有力的扩大了我院检察工作的影响力。三是强化阵地管理,把牢舆论导向。加强对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严格审核发布内容,确保宣传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处置,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机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2024年,发现舆情信息2次,按相关规定已层报铁检分院、省院宣传处。
(四)持续正风肃纪,筑牢廉洁防线
1.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筑牢防腐堤坝。领导班子带头学,坚持走在前列、当好标杆、做好表率,不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中层干部跟进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将党纪学习与检察工作互促互进,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全体支部持续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专栏形式,围绕《条例》原文,原原本本的学、逐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确保覆盖全体党员干警。
2.加强干警管理,深化警示教育。从严抓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组织全院干警观看《永远在路上》廉洁教育专题片,参观通化市廉政教育馆,不断筑牢廉洁从检、廉洁用权、廉洁干事的坚固防线。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次,全院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做到“逢问必录”,今年以来填报15次,以实际行动促进廉洁司法。
3. 廉洁家风建设,强化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通化铁检院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承诺书》,开展廉政家访,了解检察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状况,构建起“心连心”的桥梁,鼓励家属当好“贤内助”和“廉内助”,提醒和督促检察干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特色亮点
1.坚持司法为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一是紧盯群众关切,做解决诉求贴心人。结合“检护民生”活动,与街道、社区、市政、铁路等单位深度融合,联合开展清理天桥积雪积冰、安装路灯、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普法宣传等系列为民实践活动,融入市域治理,保障人民出行安全,安装太阳能路灯7盏、铺设路面130米、安装法治宣传展板20余块、现场解答群众问题6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册。针对社会热点和企业、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先后走进学校、铁路企业、共建社区组织开展系列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普法宣传活动22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相关工作被新华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二是汇聚多方温情,做特殊群众暖心人。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郑某某等三人因与史某某存在承包地相邻排水纠纷,向本院申请支持起诉。本院受理后与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调解员两次前往事发地村勘察土地情况,邀请当地村支部书记与屯长参与调解工作,经过两轮调解,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保障了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当事人代表向本院送来锦旗1面,对本院促成和解的做法表示感谢。今年以来,在辖区内各车站及车站周边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通过与地方行政机关、铁路部门协调沟通,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已增设无障碍停车位2处,缘石坡道2处、轮椅坡道1处、无障碍卫生间1处,推动了相关无障碍设施从无到有,守护无障碍出行。三是秉承为民初心,做群众权益守护人。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能动履职,不断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保护,寻找司法救助线索,办理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为于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采取多元化救助方式,帮助其尽快摆脱生活困境。
2.坚持宪法定位,提升监督质效。受理最高检交办的梅河口市山城镇二龙村堆放沙堆隐患铁路职工信访案。沙堆总面积4000余平方米,总堆放量为24000余立方米,总重量3吨。其中约3000余立方米沙子侵占铁路安保区。由于沙堆距离铁路线路较近,极易造成线路积沙,影响铁路行车安全。同时沙堆位于村民居住区附近,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此外,临近涵洞侧沙体堆放过高,危及村民通行安全。检察长承办案件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明确办案方向,联合山城镇政府、梅河口生态环境局、林业局、铁路部门多次现场踏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件。经实地查看,铁路安保区的沙子已挪至安保区外,沙堆陡峭立面已削平处理。镇政府及环境局表示日后会加强巡查,防止产生次生隐患。该案已被认定为省级大要案线索。
3.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履职效能。一是聚焦铁检职能,共建站车交接监督检查新格局。到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站车交接监督调研,就办理站车交接工作中案件移交手续、在案证据审查、侦查程序违法行为认定等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共同签署《站车交接案件监督协作协议》,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执法协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不断构筑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的工作格局,为站车交接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机制支撑。二是全面落实“双段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合力推动铁路安全隐患整治。不断强化与地方行政机关、铁路单位的联系,综合运用召开检政(企)会议、公开听证、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铁路沿线私搭乱建、堆放垃圾、工程物料等杂物以及沿线线缆违规侵限等隐患治理工作,办理了一批具有铁检特色的公益诉讼精品案件,保障铁路行车安全和列车旅客出行安全。三是深化法检“两院”良性互动,建立《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加强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双方联席会议、对口联络、业务协作、党建联创、信息互通等多项机制,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动化解涉诉信访等工作提出具体的协作要求,提升相关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意见》实施后,“两院”共同开展了党建交流、庭审观摩、业务培训学习、信访化解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是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刑事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指标下滑严重,全年仅受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有所提升,但离“好不好”“优不优”还有很大距离,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的不够全面,在国有资产保护、环境资源等领域需要进一步探索拓展,领军型人才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亟需加强。
二是服务大局的检察贡献度有待提升。虽然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也解决了一些关乎民生的实际问题,但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还明显存在,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做到程序无误,结果公正,但在注重从社会层面来把握办案的效果,发现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上还十分欠缺,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缺乏探索具有铁检特色的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法,精准、规范服务大局的能力不足。
三是基层检察院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有待创新,勇作为、敢担当的士气需要进一步提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加快全面振兴的重要阶段,通化铁检院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高质效检察保障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铸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筑牢检察队伍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的思想基础。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强化司法办案,严厉打击妨碍经济发展、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在深入推进平安铁路、平安吉林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铁检作为。
三是聚焦履职尽责,提升监督质效。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精准有效打击各类犯罪,优化护民利、暖民心、惠民生检察举措,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推进民生检察。
四是聚焦素能提升,加强自身建设。一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业务培训、轮岗锻炼、选拔任用等同步推进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炼精品案例,扎实推进业务素能提升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4年12月13日